一、宗旨
臺灣的教育影片與紀錄片正迅速發展,而政府推動教改的腳步也未曾停歇,藉由影展活動創造公共參與空間,吸引各界大規模投入,詮釋、理解與檢討教育現況,並結合學校、社教機構與社區,形成討論教育現場的廣大場域。並真實紀錄台灣的教育歷程,讓人們看見台灣的教育。
二、主辦單位教育部
三、合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、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
四、承辦單位
國立教育廣播電臺
五、策展單位
樂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
六、報名資格及競賽組別、類別(一)報名參選之影片創作作品應為2005年1月1日以後攝製完成之作品,以探討台灣教育議題為限,拍攝規格、長度不限。但已獲得國內外獎項(如金馬影展、亞太影展、國際紀錄片雙年展、台灣國際兒童電視影展與相同等級影展)之作品,均不得參賽,以符公平原則。
(二)競賽組別分:
1.社會組:社會人士。
2.學生組: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。
(三)競賽類別:
1.劇情片
2.紀錄片
3.動畫片
七、報名日期
即日起至2007年5月20日止(以郵戳為憑),逾時均不予受理報名。應備文件不全者,策展單位將主動通知補件,並限於5月20日以前完成,限期內未補齊相關資料者,不予評審。
八、報名辦法:(一)報名作品請將報名相關資料於指定截止日期前以掛號寄達指定地址。
(二)影片報名表(請由網路下載,或請來信索取)。
(三)參賽影片應製作成DVD格式,一式6份。
(四)凡報名之影片,須將下列文件送交本臺:
1.影片以公司名義報名者:公司執照及商業登記證影本(須加蓋公 司章及負責人章)。
2.影片以團體名義報名者:參與拍攝、製作人員清單及身分證影本。
3.影片以個人名義報名者:版權所有人身分證影本。
4.以學生身分報名者,除身分證影本外,並請檢附學生證影本。
九、競賽獎勵方式
(一)入圍獎:1.社會組:
(1)劇情片:評選5名入圍,頒發入圍獎金3萬元及獎狀。
(2)紀錄片:評選5名入圍,頒發入圍獎金3萬元及獎狀。
(3)動畫片:評選5名入圍,頒發入圍獎金3萬元及獎狀。
2.學生組:
(1)劇情片:評選5名入圍,頒發入圍獎金2萬元及獎狀。
(2)紀錄片:評選5名入圍,頒發入圍獎金2萬元及獎狀。
(3)動畫片:評選5名入圍,頒發入圍獎金2萬元及獎狀。
(二)最佳影片獎:1.社會組:
(1)劇情片:由入圍影片中評選出1名最佳影片,頒發得獎獎金25萬元、獎座及獎狀各一。
(2)紀錄片:由入圍影片中評選出1名最佳影片,頒發得獎獎金25萬元、獎座及獎狀各一。
(3)動畫片:由入圍影片中評選出1名最佳影片,頒發得獎獎金25萬元、獎座及獎狀各一。
2.學生組:
(1)劇情片:由入圍影片中評選出1名最佳影片,頒發得獎獎金15萬元、獎座及獎狀各一。
(2)紀錄片:由入圍影片中評選出1名最佳影片,頒發得獎獎金15萬元、獎座及獎狀各一。
(3)動畫片:由入圍影片中評選出1名最佳影片,頒發得獎獎金15萬元、獎座及獎狀各一。
(三)最佳人氣獎:由觀眾票選最受歡迎的影片(不分組別、類別)得獎獎金5萬元,並頒發獎座及獎狀。
十、評審方式(一)初、複審:將聘請國內專業電影學者、影片工作者及教育工作者,組成初複審小組,從所有報名影片中評選出入圍作品;評選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,得予從缺。入圍名單將於2007年6月底公布於影展專屬網站,並分別通知所有參賽者。
(二)決審:將邀請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電影人、影評人、影片工作者
及教育工作者,組成決審小組,從所有入圍作品中評選出
獲獎作品;獲獎名單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,亦得予從缺。
獲獎名單將於2007年11月頒獎典禮中揭曉。
十一、報名注意事項
(一) 學生組學生成員應為國內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,其學生身分認定基準日為報名日期截止日2007年5月20日。
(二) 報名參選之影片創作作品,以中文發音為原則,如為外語發音者,應加印中文字幕。違反者,不予評審。
(三) 使用他人著作(包括音樂著作)者,應繳交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同意書影本一份。
(四) 報名一律以郵寄掛號報名,參賽者須自付寄件之郵資。
(五) 影展承辦單位將報名之所有作品以DVD格式備份儲存,做為資料保存與相關研究之用,未取得影片書面授權,絕不做任何公開放映。
(六) 凡得獎者,將依所得稅法代扣所得稅金。
(七) 參賽作品請自行保留原件,上述報名資料概不退還。
(八) 報名者完成報名手續後即視同同意本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。
(九) 報名表及「參賽同意書」,若填寫不完整、附件不齊全,即喪失參賽資格。
十二、 入圍作品注意事項
(一) 入圍影片需配合影展放映活動及場次安排,主辦單位將邀請作者參與影展之相關活動。
(二) 入圍影片需提供1至3分鐘預告片,無償提供本影展宣傳及頒獎典禮使用。
(三) 入圍影片之影片相關文字資料、劇照及影片內容應無償提供主、合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做學術研究及非營利用途使用。
(四) 主、合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保存入圍作品之DVD作為資料存檔。
(五) 入圍影片之著作權糾紛由作者自行負責,得獎影片若有抄襲、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確定者,或事後發現資格不符者,不予獎勵或撤銷獎勵,已發之獎金、獎狀及獎座需交還主辦單位,如不交還依法追訴。
(六) 以團體參賽獲選入圍者,應繳交獎金分配切結書正本1份。
十三、 送件地點
國立教育廣播電臺
地址: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1號
報名相關事宜請洽策展單位或上網查詢,策展單位為樂識整合行銷有限公司,電話為:02-23622986轉301林小姐,電子郵件信箱:
eff@lesi.com.tw,2007教育影展專屬網址是eff.ner.gov.tw。
十四、 報名表填寫說明(一)報名之影片,均須填寫「報名表」及「參賽同意書」各乙份。以公司、學校、團體名義報名者,請加蓋出品單位及負責人印章;以個人名義報名者,請加蓋版權所有人印章並簽名。
(二)編號欄由本臺填寫。
十五、 未盡事宜之補充規定:
本報名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將由影展承辦單位適時補充公告。
下載報名簡章官方網站